通知公告
一、助教的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规定,一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门课程助教,如同时承担两门课程的,助教岗位数总和不能超过1。具体助教岗位分配情况、上课时间及地点见
【腾讯文档】2022-2023春学期课表02-09
https://docs.qq.com/sheet/DZEVOWXJ3RExkS2lP
(上课时间及地点因教学安排可能有微调,请以任课教师系统为准)
2.申报助教的同学请先与任课教师联系,任课教师同意后填写【腾讯文档】。
3.课程助教辅助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助教岗位申报。助教根据自身情况,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开课单位择优聘任。
4.系统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下载《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和责任协议》,导师和任课教师签字后提交至主楼A511。
5.学院采取“先聘任,再填报”方式,请各位助教先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系统填报指南见附件。
特殊说明:
(1)任课教师填写完“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由教务老师统一审批后,申报助教的同学才能在系统中查看该课程。教务老师审批后将在助教群中通知。
(2)申请助教的同学,务必扫描通知最下方的微信群二维码进群,所有通知将通过微信群发布。
(3)退补选结束后,学院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学分、选课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助教岗位数。
二、助教岗位的工作职责
课程助教应当负责协助教师教学、维护课堂秩序、归档试卷、提供支撑材料、核算分数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参加教师发展中心、开课单位或授课教师组织的教学技能培训;
2、协助教师做好教学资料、课堂学习和讨论材料等的准备工作;
3、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协助教师维护课堂秩序;
4、协助教师记录学生课堂考勤;
5、协助教师组织学生学习交流和讨论,承担课外答疑工作;
6、协助教师做好实习、实验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7、协助教师批改作业、核算分数、登录成绩和维护电子教学平台;
8、协助教师做好期末考试监考或考查工作;
9、协助教师归档试卷档案材料并按时提交。
三、助教的待遇
学院根据课程类别、课程学分、课程选课人数等情况综合分配助教岗位数。助教全额岗位津贴为1000元/月,0.9个岗位津贴为900元/月,0.8个岗位津贴为800元/月,以此类推,由学院填报研究生助教津贴申报表、劳务表,报财经处发放,劳务发放时间为每月末。
四、助教岗位的考核
1、学院在学期中不定期抽查助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助教工作情况。在学期末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助教自我评价、主讲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及开课单位评价,由学院组织填写助教岗位考评表,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
2、学院实行助教奖学金积分制。学期结束未按时提交试卷档案材料的、课程助教出现无故缺岗的、未定期进行课堂考勤并上报的,按照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其助教综合考评分数。
3、助教综合考评不足6分者,由学院视具体情况扣除其学业奖学金评分。综合考评分数为4-6分的,扣除其奖学金评分0.5分;综合考评分数为2-4分的,扣除其奖学金评分1分;综合考评分数为0-2分的,扣除其奖学金评分1.5分。
4、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担任助教岗位,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解除聘任。
以上的具体内容可以查看《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政府管理学院助教奖学金积分细则》。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师校发〔2013〕2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