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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我院在珠海校区政府治理中心召开MPA教指委2019年秋季学期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MPA研究生考勤制度、MPA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意见、MPA专业学位论文类型与撰写指导性意见以及公共管理案例开发和教学工作。学院党委书记于海波教授、副院长耿骞教授、MPA教育中心主任李秀峰教授等我院MPA教指委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MPA教育中心副主任连宏萍副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讨论了我院MPA研究生考勤制度。2019年起,我院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精神,明确对2019级新生进行考勤。耿骞副院长指出,制定和实施考勤制度是必要的,制度内容应既能严格规范学生行为,又要切实可行。与会教师针对讨论稿进行了热烈讨论,就考勤方式、考勤工具等提出一系列修订意见。
随后,与会教师就MPA课程助教岗位的职责、设置、流程等问题进行讨论。目前北京校区MPA课程助教申请方式为授课教师提出需求,并向中心申报有意向的助教名单,由中心进行协调;珠海校区则正在探索依托本地学生担任助教的模式。与会教师表示,课程助教的标准工作量和岗位津贴应当更为合理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进行计算和发放,并表示学生担任助教工作的同时不应当影响其自身的学业。
与会教师还针对我院MPA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规范问题进行讨论。与会教师普遍认为,我院MPA专业学位论文应根据学术型和非学术型的划分原则设置客观的评价标准,引导论文评审老师形成评判共识,以进一步巩固提升学院MPA论文质量。
最后,于海波书记进行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院MPA教学成绩,希望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能够推动我院MPA教育继续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坚实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