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保证“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效果,促进各项目组及时总结创新创业研究成果,学校将对2024年立项的北京师范大学“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详见学校官网https://jwb.bnu.edu.cn/pygc/sjjx/dxskyycx/dfe49db61dd844a1a7578dadcb90ca11.htm。项目列表见附件1、2、3、4(包括国家级创业项目、国家级创新项目、市级项目、校级项目。国家级项目中的创业实践项目的执行周期为两至三年,从本年度开始,在执行周期内参加两至三次中检)。中期检查范围还包括2023年度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5。本年度中期检查工作需在“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ss.bnu.edu.cn)中“大学生科研与创新”模块完成。
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提交:
以项目组为单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如下:
1.撰写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撰写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6)。文件请以“1-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撰写项目中期学术报告或创业进展报告。
国家级项目中的“创新训练项目”、市级项目、校级项目,需要撰写中期学术报告一篇;国家级项目中的“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需要撰写创业进展报告一篇。报告须为Word格式,不少于3000字(含图表),格式要求参照附件7,文件请以“2-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报告名称”命名。
学术报告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阶段性结果、创新点等。学术报告内容必须与作者所承担的项目一致。
创业进展报告内容需要反映创业进展情况。创业训练项目报告需包括:团队简介;模拟创业经历;主要业务或产品;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和策略安排;对项目参与学生创新性思维、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科研等能力及素质的培养;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作品或专利)等。
3.提交反映项目进展的其他材料。包括项目成果相关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成果实物、学生的收获与体会等。
4.关于项目信息变更。原则上,不允许对项目信息进行变更,对于确有必要进行信息变更的项目,需向教务部单独提交申请。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8),指导教师、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学部院系盖章认定后交教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并在平台提交后变更方有效。如项目组成员确因学业、健康等原因需中途退出项目,学校将不承认其科研经历,且不允许再申请参加各级别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二、学部院系审核
各学部院系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管理与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学部院系审核意见并在平台中审核通过合格项目。
三、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2月2日:项目组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撰写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定稿签字后,于12月2日17:00前在平台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指导教师签字版),同时将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提交至主楼A511和电子版发至zfglxykc@126.com,文件请按要求命名,邮件名命名为“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2.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6日:学院暂定于12月9日进行中期答辩,请以最后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58805543
政府管理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