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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就业指导工作制度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量:

政府管理学院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就业指导工作制度

2024年9月修订

为更好发挥校外优秀人士对学生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经前期探索实施、学生综合评价与建议反馈,政府管理学院特修订完善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以下简称校外导师)就业指导工作制度。

一、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管理学、图书与情报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在行业内有突出表现;

4.具有丰富的求职经验、工作经验或就业指导经验;

5.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

二、聘任形式与程序

政府管理学院校外导师采取学院邀请和同行推荐两种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校外导师进行聘任,具体如下:

1.邀请:学院基于已有了解向本院优秀毕业生和校外优秀人士发《政府管理学院校外导师邀请函》(见附件1)。

2.推荐:现有校外导师向学院推荐合适人选,经学院充分讨论后向符合聘任条件和要求的拟邀请导师发《政府管理学院校外导师邀请函》(见附件1)。

3.备案:接受邀请的拟聘任导师填写《政府管理学院职业发展校外导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学院。

4.聘任:校友总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认定后,学院颁发聘书,聘期2年。

三、工作内容

(一)协助学院开展就业指导

1.就业活动设计指导:学院每学期初将根据毕业生求职意愿和诉求,设计一整套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提升计划,校外导师给予一定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2.就业活动落地实施:根据就业活动计划,校外导师协助开展如公考备考指导、面试指导、简历制作与修改、就业经验分享等各类讲座。

(二)深度参与学生就业精准咨询

1.以一对一形式为学生提供精准咨询。1v1精准咨询服务实行预约制,每两周预约一次,校外导师可于个人方便时间为学生答疑解惑、传道授业。

2.以校外导师专访形式提供咨询。专访服务每月进行一次,专访内容围绕当月学生咨询问题进行总结提取,校外导师可于个人方便时间自愿接受专访。

3.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就业形势分析、生涯规划、信息检索指导、政策解读、简历修改、面试指导、岗位推荐、心理调适等。

(三)助力学院建立优质实习与实践基地

1.鼓励校外导师在指导过程中,根据学生表现,提供适合学生发展的实习或者就业岗位;

2.鼓励校外导师结合自身所在单位的用人需求,建设针对本院学生的实习与实践育人基地,与学院并肩组织参观、体验、实习等多层次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形成对职场的正确认识,积累相关工作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

四、其他说明

1.校外导师本着责任第一的原则,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并注意指导过程中的思政教育性;

2.校外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制,学院与校外导师基于合理原因均有权提出解聘;

3.指导过程实施反馈机制,学院定期跟进校外导师指导过程,根据被帮扶学生反馈,于每年春季学期末按照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校外导师,并于秋季学期举办校外导师见面会,同时为优秀校外导师发放奖励。

4.未尽事宜,将由学院与校外导师共同协商。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就业部

2024年9月

附件1:政府管理学院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邀请函

附件2:政府管理学院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登记表

附件1:

政府管理学院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邀请函

尊敬的xxx老师:

您好!

为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社会责任感强烈、职业竞争力突出的卓越人才,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聚合优秀力量,打造校内外联合培养体系,正在建设一支优秀的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队伍。通过导师与学生分享职场经验、交流人生感悟、提供成长指导等方式,帮助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专业能力、开拓就业视野,加强学生职业发展教育。

现诚邀您加入“政府管理学院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团队”,成为学院学子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的引路人。我们相信,您的加入必将引领学生在责任担当、生涯规划、职业素养、创新实践等方面创造更加更好的未来。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管理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鼎力支持!

联系人:刘丹青 邮箱:studentaffairs@bnu.edu.cn

电话:010--58801728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就业部

2024年9月

附件2:

政府管理学院学生职业发展校外导师登记表

排序

姓名

行业

所在单位

职务

手机号

简要事迹(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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