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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班级建设经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16     浏览量:


(适用于本科、学硕、博士各班,2025年4月修订)

一、班级建设活动经费来源及使用原则

1.政府管理学院班级建设活动经费来源共包含四类:1)由学工部下发至院系的班建基金专项经费(通过学校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和审批);2)获评校级、院级优秀班集体的奖励;3)班级自行适度收取的班费;4)部分具有可推广性、可联动性的高质量班建活动,可在前三项基础上,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活动方案和预算,学院酌情支持。班级可将以上四类经费用于班级建设活动。

2.班级建设活动的组织开展、宣传推广、经费使用等工作责任人为班主任老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应在班主任的统筹下有序进行,班委予以协助和具体实施,班级同学广泛参与,共同打造班级“家”文化。

3.其中,班级建设基金专项经费(经费来源1)一律实行项目制管理,采取“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的使用流程,秉承服务学生、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严禁铺张浪费。经费原则上按照单次活动人均不超过2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标准审批,并将依据活动主题、参与人数、形式内容等因素确定最终经费额度,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班级建设基金专项经费申请及活动开展流程

1.活动申请及审批:活动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班长)根据活动要求提交活动申请与经费预算,在数字京师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党建思政-学生活动-班建基金”提交相应材料,联系并提醒本/硕/博辅导员进行立项审批,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可正常开展活动,活动开展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活动结项,经辅导员审批结项公示后,可以进行经费报销。

2.经费报销:结项公示后,导出班建系统内的经费支出说明表,下载打印后将纸质版表格交由辅导员签字后,携带报销发票材料到学院财务510办公室进行报销。

三、活动经费支持类型

1.办公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需要的办公用品、文教体育用品等物资购买涉及支出。

2.交通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产生的出租车、公交、地铁、租车(需以院系为单位签订租车合同)等人员交通费用。

3.书报资料复印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需要的图书资料购买及打印制作支出等。

4.学生活动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产生的门票场地、邮寄快递及在活动预算中符合财务规定的其他实际支出项目。

5.以下支出项目不予经费支持补助与人员劳务费,任意食品费用,家具、电脑手机等消费品,礼品、纪念品、充值卡、鲜花绿植、服装等物资购买,用餐、旅游、加油、停车等经费支出及其他学校财经制度禁报限报类目。明信片、日历等,邮票、公交卡不能报销,校内食堂场地租赁费和食材费用不能报销。

四、报销注意事项

报销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在班建基金总结完成后可自动生成并下载

2.发票一式两份,交财务办前需要到524院办公室加盖低值易耗品专用章

4.小票(线下)或订单(线上)

5.根据报销金额提供支付记录截图(支付记录包括银行卡刷卡单、银行卡明细账单、微信或支付宝等网络支付账单等)

6.出租车票需要按规定粘贴到指定模板,其他类型打车票需要开具行程单以及发票。

6.如有奖品,需提交奖品签收表(包含院系、年级、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学生手写签字)

注意:

报销时将以上材料备齐,提交至学院财务办公室处,票据具体要求及其它材料经费报销要求如有调整以学校财经处实时具体要求为准。

附件1:出租车票粘贴模板

附件2:小于A4低值易耗品发票粘贴单(通用)


政府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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