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速递
研究目的:探索上海市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政策有效执行的内在逻辑,为其他大城市低效建设用地治理提供启示。研究方法:采用过程追踪方法,基于2014—2023年上海市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相关的访谈、报告、报道等多源数据集,系统分析其“决策—执行”共识调适过程。
研究结果:(1)上海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政策的决策和执行主体分别是市政府和区镇政府,双方形成了问题理念、利益、能力共三种类型的共识,均存在共识“达成—失效—再达成”的动态调适过程。(2)三种共识对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政策执行的作用有差异:能力型共识是底线保障,问题理念型共识和利基型共识分别负责价值引领和利益驱动,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三种共识的同时达成,才能确保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政策执行的有效性。(3)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政策“决策—执行”共识的动态调适提升政策执行的可持续性,即原共识结构被打破后,市政府主动进行政策迭代并与区镇政府重新达成共识,从而保障了减量化政策的持续更新和长期执行。
研究结论:从决策者和执行者双方立场出发,以平等合作的视角,基于能力型共识建设专班、调配任务,基于利基型共识赋予地方土地发展权,基于问题理念型共识提升对减量化政策的认知,并根据执行情景和问题变化调适政策,对其他大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进具有启发和借鉴。
周小平,刘博研,谷晓坤.上海市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政策执行何以有效——一个“决策—执行”共识分析框架[J].中国土地科学, 2025,39 (05):37-48+80.